警务机制改革实现新突破
2007 年 6 月 18 日 ,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社区警务建设暨警务运行机制
改革会,在县区公安机关推行 8 + 3 模式或 7 + 3 模式,即县公安局设置指挥中心
(加挂办公室牌子)、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
队、政工监督室(加挂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法制室、警务保障室 8 个机构
。经济犯罪侦查、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禁毒缉毒等任务特别繁重的县级公安机关,
经市公安局同意并报省厅核准,可选设相应建制大队,选设机构最多不超过 3 个。三个
区直属分局除不设交通管理大队外,其它与县公安局设置不变。主城区派出所设“三队
一室”(社区警务队、巡逻防控队、案件办理队和综合内勤室。)将巡警下到派出所,
与派出所捆绑,负责主城区派出所网格化巡逻。仅江阳区公安分局大山坪派出所的警力
就由 24 名增加到 56 名, 9 个社区全部“一区两警”,街面警力和巡逻密度增加了至
少 3 倍。工作时间由 8 小时制向“四班三运转”、“弹性工作制”等动态工作方式转
变。社区警务建设通过“党政、挖潜、社会、发展”四个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在主城区
建成 65 个社区警务室,在集镇和农村建成 69 个农村警务室,仅在泸州城区就建成了
33 个警务室,以警务室为中心,在全市设立了 200 多个警务站、 1000 多个警务点,
拓展和延伸警务室控制能力,江阳警方突出“保护”、“服务”、“关爱”、“惠民
”、“便民”功能,建成了具有特色的“工、农、商、学、医、景”的社区警务新模式
,经过严格管理考勤,实现了“开门、亮灯、有人”。 点评:公安事业的每一个进步和发展无不伴随着思想解放的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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