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市公安局设12个机关单位、14个一线实战单位及泸州市公安校。
一、机关
1、办公室 电话:3199103
收集、掌握全市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综合、分析、上报有关公安信息;研究制定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对策措施;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信访接待处理和文秘、档案、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2、政治部 电话:3199123
政治部是市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也是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
内设正科级机构3个:队伍建设指导处、人事处、宣传处
队伍建设指导处:收集、掌握、分析全市公安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工作动态,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措施,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公安政治理论;制定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政治部文秘、行政管理等工作。
人事处: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资、警籍、警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优抚、双考、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承办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宣传处: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宣传工作规划,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全市公安业务、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负责《酒城卫士》和《酒城警方》的编辑、发行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文化建设工作。
3、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处、审处处合署办公)
电话:3199145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查处全市公安机关民警重大违纪案件;负责市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审计工作,并对有关经费进行直接审计;负责市局机关财务收支、财经管理的审计。
4、警务督察室(对外称警务督察队) 电话:3199140
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
警务督察室受市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导。
5、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电话:3199125
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受政治部领导和管理。
6、装备财务处 电话:3199134
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公安警务经费装备计划,组织、管理、分配公安行政、业务经费及其他经费和装备,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市局机关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经费预算、决算;管理市局机关经费和国有资产。
7、指挥中心 电话:3199410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指挥调度;随时接受各种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投诉;协助局领导处置突发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和执行各种大型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和110报警服务台的业务工作。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电话:3199312
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及网络犯罪案件,依法管理信息安全行业、工程及产品。
9、科技通信处 电话:3199289
负责承担市局机关有线、无线通讯业务和机要通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计算机网络;指导全市公安通信业务,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0、法制处 电话:3199160
制定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组织、起草、审核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规的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专项调查、专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指导、承办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参与刑事涉外案件处置等法律事务;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承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出入境管理处 电话:3199172
管理外国人入出境、居留、旅行和中国公民出入境事务,以及加入、退出中国国籍和确认国籍的管理;负责境外来人接待工作和对外合作事宜;参与涉外案件、事件的处理。
12、机关党委 电话:3199129
负责市局机关党务工作,领导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市局机关计划生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一线实战队伍
1、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电话:3199200
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破。
2、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电话:3199210
组织、指导全市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和有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
3、治安管理支队 电话:3199223
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分证、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破《刑法》规定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组织、指导和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工作;组织、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治安防范工作及全市保安服务工作。
4、警卫处(警卫处挂靠治安管理支队) 电话:3199400
负责全市公安警卫工作。
5、监所管理支队 电话:3199156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督、教育工作;掌握全市监所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执行刑刑罚;规划、组织和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领导和管理市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
6、泸州市看守所 电话:3111681
依法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执行短刑、余刑一年以下刑罚。
7、强制戒毒所 电话:2511656
负责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实施强制戒毒治疗和教育管理工作。
8、收容教育所 电话:3199329
负责对被决定收容教育的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进行性病检查和治疗。
9、刑事侦查支队 电话:3199232
侦破本市范围内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组织、协调和参与跨地区刑事案件的侦破、重要案犯缉捕和其他需要协调的工作;对下级刑侦部门提供信息、技术和业务培训服务;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
10、禁毒缉毒支队 电话:3199265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侦察重大毒品案件;承办强制戒毒案件和涉毒劳教案件;承办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交通警察支队 电话:2507127
对全市城乡道路交通依法管理,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牌发证,路障管理以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等工作。
12、巡警警察支队 电话:3199261
负责城市治安巡逻,维护城市治安秩序;处置突发事件和暴力性犯罪案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和110报警服务台指令,对群众报警求助进行处置;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巡警工作;负责全市巡警队伍的培训。
13、城市管理警察支队 电话:2397166
维护城市管理治安秩序,服务城市管理工作,履行城市管理警察职能。
14、泸州兰田机场分局 电话:3890060
负责机场空防工作;机场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监督工作;查处机场内治安案件,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参与刑事案件的侦破和重大事件、事故的查处工作;负责机场安检工作。
三、泸州市公安学校 电话:3199186
实施全市公安教育培训工作,对全市公安民警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晋职培训、晋衔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等;根据需要,承担保安等业务培训。 |